情妇有风险,上床需谨慎:贪官杀情妇渐成风潮
4月1日,媒体报道:结交新欢却惹恼旧爱温州区委书记谢再兴杀害老情人,尸体被其抛入海中。这不是贪官杀情妇的孤案,近年来贪官杀情妇渐成风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长梁冠中雇凶杀“二奶”碎尸案、山西阳泉市反贪局侦查科科长王俊平雇凶杀“二奶”焚尸案,云南昌宁县委书记杨国瞿杀死情妇案、安徽芜湖市政法委书记周其东雇凶杀死情妇案、安徽省萧县交通局局长李志强雇凶杀害情妇案、云南丽江市林业局长沙文学杀死情妇投水自杀案、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党组书记段义和指使人当街炸死情妇案等等。
贪官,不仅贪权、贪钱、贪色,而且心狠手辣。这些贪官杀情妇的具体原因各异,但其共同点是以凶残暴力解决“情妇问题”,杀人手段之残忍,令人触目惊心。这也是贪官极端自私的本性所决定的。情妇、“二奶”,只是贪官的玩物,如果她们与贪官权力的可能倾覆、利益的可能丧失、享乐的可能终结,发生某种厉害关系,那么,情妇、“二奶”最好的下场是被贪官弃之如敝屣,最坏的下场便是丢掉性命。在反腐浪潮中,贪官的日子不好过,其罪行随时都可能东窗事发,被判入狱或下地狱。越是这样,贪官的情妇、包养的“二奶”安全系数越小。一些贪官的情妇、“二奶”以保管和占有贪官的不义之财为能事,乐此不疲,孰不知这给自己的性命留下了巨大隐忧。那些逼迫贪官明媒正娶的情妇、“二奶”更是在玩火自焚。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极度扭曲,私欲极度膨胀,其道德必然沦丧,甚至为了维护和扩大自己的私利,敢于铤而走险,践踏法律,包括杀情妇、“二奶”。
情妇有风险,上床需谨慎。“有不少女人把做官员情妇当做自己的人生筹码和成功快车道,心甘情愿地向官员“奉献”自己的肉体乃至灵魂,无论官员是叔叔辈还是爷爷辈,也无论官员是糟老头子还是如狼似虎,认为自己只要与高官有床第之欢、性爱之实,便算找到了可以‘乘凉的大树’,自此便可财源广进、吃香喝辣、花天酒地、一掷千金、受人尊重、事业腾达、仕途无量、鸡犬升天。”奉劝已成为贪官情妇的女人“改邪归正”,提醒有这种念头的女人“悬崖勒马”。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被人指指点点,失去尊严的活着,太累!况且,喝凉水,花赃钱,早晚是病。贪官是藤,情妇是瓜。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情妇、“二奶”的生活越来越不滋润,不仅如此,她们的性命也令人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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