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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_2010-08-28发布_中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

法律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 【发文字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1届]第15号】
效力级别:法律
时效 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10-08-28
实施日期:2010-08-28
发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修订版本记录

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予以备案


法律正文内容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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