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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本贪

孟子相信“人性本善”,荀子却认为“人性本恶”,从此世人便为人性之本争论不休。或许人性本就不应单纯以善或恶来区分,我不是思想家,亦不是哲学家,但从世事的观察来看:人性本,可能更为贴切。不贪,突尼斯和埃及总统不会引发公愤民怨,搞得民众起义,国家动乱;不贪,赌王何鸿燊一家不用为了争家产闹得鸡飞狗跳,天天上报;不贪,本地不会有每天几万人往赌场奔去,春节人潮更甚,每到千万多多登场,投注站更大排长龙……

涉及金钱的贪最为普遍,这当中也分大贪、小贪;非法的贪、合理的贪。最怕是从合理的贪演变为非法的贪,渐渐从小贪升级为大贪。如此深陷贪婪泥沼的国家领导人并不少见,自己和家眷家财万贯,袋袋平安,国家经济却不振,民不聊生,水深火热。最近的例子有突尼斯和埃及总统,之前还有菲律宾前总统马可斯、印度尼西亚前总统苏哈多、台湾前总统陈水扁等,但这些越贪越离谱的领导人也往往难逃历史的定律,最终均被人民推翻。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的老祖宗从来没有否认人对财富的贪恋,重点是要通过正当的管道获取。只要合法,凭自己的努力赚钱,不伤天害理、不损人利己、不走旁门左道,即便因大贪而赚走一桶桶的金,也不会有人异议,反而还要竞相学习。但若是不义之财,纵使只贪个几百元,恐怕也会被唾弃和鄙视。

只可惜贪的天性让人容易走火入魔,上至国家领导,下至平民百姓;大至政府机关,小至普通公司,都可卷入。中国上个月有报道,单是上海市全市去年侦破涉及政府机关与企业的贪污贿赂案件,有多达393人涉案,包括42名处级以上干部。再加上那些未被揭露的贪污事件以及中国其他省份的情况,非法贪财之猖獗,可想而知。况且这还不包括全球其他国家的数据。
就连推崇清廉作风的新加坡,也发生电信公司客户经理涉嫌失信公款、慈善机构员工盗用捐款等事件,足见贪性跨越国籍、种族、教育水平、社会地位的共通性。
贪甚至可以驾驭骨肉、手足、夫妻之情,否则豪门争财产的戏码不会不定期上演、小康之家也不会为抢一个小组屋单位而面红耳赤,对簿公堂。我们可以说这是钱的魔力,但贪其实才是始作俑者。

再说,人类的贪还不限于金钱。贪权、贪慕虚荣、贪享受、贪便宜、贪吃等,非金钱的贪更多,也主导我们的所作所为。有些领导人走向独裁,紧捉政权不放,无非是贪恋权势;奢侈品就算贵得莫名其妙,同样不乏贪慕虚荣者;明明知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还是有人贪享受,好逸恶劳;大减价、热卖会多疯狂多人山人海,依然有许多贪便宜的人趋之若鹜;分明下定决心减肥,却总功败垂成,还不是贪吃惹的祸。我们或许不愿承认这样贪得无厌的自己,但不得不接受人性中有与生俱来的“贪基因”。

吊诡的是,人类的生存和兴盛却又不能没有这一股贪劲,因为贪生怕死,才懂得为生存而了解疾病,改善环境保护自己。也因为贪方便,人类才精益求精地发明了各种工具和机器,辅助生活。亦基于贪新鲜,人类才不断创新、革新,打造了多姿多彩的世界。说到底,贪如载舟之水,也可覆舟,重点是为什么而贪;为争取普罗大众利益的贪,为改善人类生活的贪,有别于为满足私欲而贪欲无艺。
在这个除旧迎新的季节,看了一封朋友传来的发人深省的电邮,从另一个角度淡化人类源自私己的贪念:人生到了死亡总免不了要失去,先前得到越多,失去也更多,而原先得到时有多快乐,失去时也将感受同等的悲伤。新一年,共勉之,让我们朝“人之美,性少贪”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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